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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原材料質量控制
1、膠凝材料
干混砂漿中的膠凝材料主要有水泥、石膏、石灰。目前用量最大的是水泥,其次是石膏。水泥是水泥基干混砂漿中基礎原材料之一,水泥質量的好壞對建筑工程質量影響非常大。因此,加強水泥質量的檢測對于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有著重要意義。
干混砂漿中的水泥宜采用通用硅酸鹽水泥,且宜采用散裝水泥,應符合GB175-2007《通用硅酸鹽水泥》的規定。水泥進貨應具有質量證明文件。水泥的主要技術要求可分為化學指標和物理指標兩大類。試驗室以檢測水泥的物理指標為主。
2、骨料
骨料的選擇應從含泥量、石粉含量、顆粒級配、有害物質、堅固性、體積密度、孔隙率等方面分析,骨料入廠前必須要對其顆粒級配、泥塊含量、含泥量、石粉含量以及堅固性等進行檢測,其他項目則需要按批次抽檢。其中,為提高水泥與砂漿強度,需要采用大小不同的顆粒進行配比,即顆粒級配。含泥量是砂中公稱粒徑小于80μm顆粒的含量,而泥塊含量則是指砂中公稱粒徑大于125mm,經水洗或者手捏處理后小于630μm顆粒的含量。如果砂中含泥量與泥塊含量過多,會對砂漿強度、耐久性等造成影響,一般應控制含泥量≤3.0%,泥塊含量≤2.0%。
3、摻合料
用在砂漿中的摻合料分為活性填料和惰性填料。活性填料指本身不具有水化活性或僅有微弱的水化活性,但在堿性環境或存在硫酸鹽的情況下可以水化,并產生強度的填料。常用的活性填料有粉煤灰、粒化高爐礦渣粉、硅灰、沸石粉、鋼渣粉。惰性填料是指沒有活性,不能產生強度的物質,如磨細石英砂、石灰石、硬礦渣等材料,其細度一般與水泥相近或更細。在砂漿中摻加惰性填料可以減少膠凝材料的用量,降低生產成本。用在砂漿中的摻合料應分別符合各自相關的國家、行業標準。
4、外加劑
外加劑用在干混砂漿中的量很少,但是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善砂漿的工作性能。常用的砂漿外加劑有纖維素醚、可再分散乳膠粉、淀粉醚、減水劑、引氣劑、消泡劑、抗裂纖維等。在生產不同品種的砂漿中選擇不同的外加劑用于對砂漿進行改性。
二、成品控制
1、生產過程控制
整個生產過程要有詳細的記錄,做好烘砂過程控制、配料、攪拌以及在線初檢等環節的原始記錄。其中烘砂過程中要按照規定頻次測定砂含水量與顆粒級配,將烘干砂的含水率控制在0.5%以內,顆粒級配保證滿足砂漿配合比要求。攪拌則應選擇用機械強制攪拌混合,攪拌工藝應嚴格按照砂漿配合比進行,并做好攪拌設備狀態與參數的記錄。
2、性能檢測控制
干混砂漿性能指標分為快速檢測指標與長期性能指標兩種,其中快速檢測指標分為保水率、凝結時間以及2h稠度損失率等,如果所有指標檢測均合格,則該批次砂漿可以出廠,并出具出廠檢驗報告。另外,其他長期性能指標,如14d拉伸粘結強度、28d收縮率等,生產企業應在所有性能結果出來后3d內補報給工地。
三、施工現場管理
1、砂漿罐使用管理
砂漿罐使用前應打好基礎,放在堅固且平穩的地面上。在砂漿罐顯著位置標識干混砂漿種類、強度等級、使用部位等內容。為防止離析,罐中的干混砂漿不應用空,應始終保持5噸~7噸的余量。砂漿罐停止使用或中斷時間超過30min時應將攪拌軸及時清理干凈,防止攪拌軸堵塞。
2、強度選擇
目前建筑材料多樣,為保證施工質量,需選用與基層墻體強度相適應的抹灰砂漿來進行施工,防止由于強度差別大、收縮不同引起的空鼓開裂。
3、基層處理
抹灰前應把基層清理干凈,如油漬、浮灰等。混凝土、砂加氣或灰加氣砌塊等基體抹灰前應進行界面處理。不同材質的基體交界處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,門窗口、墻角處的加強護角應提前抹好。
4、砂漿拌合物控制
干混砂漿是由生產企業按照最佳配合比生產的,故在施工過程中除加水攪拌外不能隨意添加任何其他材料,以免影響材料性能。干混砂漿攪拌用水應符合JGJ63《混凝土用水標準》的規定,用水量應符合說明書的要求。干混砂漿應隨拌隨用,攪拌均勻。砂漿拌合物應在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內用完。砂漿拌合物在使用前應盡量覆蓋表面防止水分流失,如砂漿出現泌水現象,應在使用前再次拌合。超過使用規定時間的嚴禁二次加水攪拌使用。
5、施工過程控制
抹灰砂漿使用時每層抹灰厚度不宜大于10mm,當抹灰厚度大于10mm時應分層抹灰,且應在前一層砂漿凝結硬化后再進行下一層抹灰。每層砂漿應分別壓實、抹平,且抹平應在凝結前完成。當抹灰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時,應采取加強措施,如加網格布、鋼絲網等。砂漿凝結前應防止快干、水沖、撞擊、震動和受凍。當氣溫或施工環境溫度低于5℃時,干混砂漿無有效的保溫、防凍措施不得施工。
6、養護
砂漿施工完成,面層凝結后,必須及時對其進行保濕養護,以防止砂漿出現早期塑性開裂,砂漿養護時間不得少于一周。如遇夏季高溫季節時,保證白天每隔4小時淋水不少于一次。
干粉砂漿設備的多樣化生產促進了砂漿行業的多樣性
干混砂漿質量通病原因分析